立案證書:桃社發字第2747-1號
統一編號:266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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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970-87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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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美三路355號12樓之3
收件人: 桃園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本會無專職會務人員,會務皆由臨床人員協助處理,故無法隨時回復或接聽電話,歡迎多加利用EMAIL與本會聯繫,待人員有空閒時,會盡快為您處理***

***欲辦理 入會、退會、異動、換照等業務,請「提早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備妥相關文件,寄至本會email,以利人員安排時間協助辦理。若因個人因素導致補件流程,恐耽誤您預計辦理的時間。故請再三確認文件備齊***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流程(團體)

團體類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流程:
一、請至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網站(http://cec.doh.gov.tw)申請帳號,並下載操作手冊。
二、團體類案件之審查申請,需於該活動舉辦30天前提出申請。
三、  請至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網站點選【開課及審查單位登錄】,輸入帳號密碼後登入。
四、選擇【團體類活動管理】功能,點選【新案申請】進入申請步驟:
1.請依照網頁指示,填寫該網頁之活動內容後按【新增課程】
2. 填寫課程內容後按【新增】,課程資料會出現於下方,請按【講師】編輯講師資料,編輯結束後按【離開】。
3.    選擇【活動附件】,上傳(1課程主題、內容、時間、主辦單位(如簡章或報名表)2講師簡歷(包含學、經歷,及與授課主題相關之專業背景等)3)講義或課程大綱(流程表)及全程授課時數。
4.    編輯與上傳完畢後,請再一次檢查資料,按【送審】後即無法修改,資料送審後,會顯示「送審成功」的視窗,該系統會主動e-mail通知審查單位此審查案件。
5.    完成以上流程後,請至郵局劃撥審查費用,劃撥單上請註名申請繼續教育積分審查,活動名稱,收據抬頭等,完成繳費後始算完成申請作業。(請下載台灣聽力語言學會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審查繳款專用單」回傳至學會秘書處02-66061923)
【劃撥帳號:10895014  戶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收費方式請見本會「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
6.  本會審查通過後,請申請單位在活動結束後,自行至該系統之【學員名單登錄】之點選【登錄】,進行學員名單登錄作業。登錄作業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
★如不慎逾期,請至【學員名單登錄】之點選【異動與查詢】,向本會申請學員名單補登。
7.  本會受理後於十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工作審查結果於審查完畢後系統將以E-Mail方式通知申請單位審核結果。

詳情內容可至表格下載區下載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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