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參賽資格:凡對設計有興趣的語言治療師、相關專業人員、民眾及學
生等歡迎踴躍投稿。
二、參賽時間/收件方式:
1.作品收件日期/方式:100年3月7日至4月20日前以JPG檔案格式mai至pjcat@adm.cgmh.org.tw 總幹事 許珮蓁 收(電話:03-3196200*2362)
註明「桃園縣語言治療師公會標誌LOGO」徵選活動」。
2.投稿作品將於4月21日~5月15日始於「桃園縣語言治療師公會網站」給
會員公開票選。
3.公佈獲選名單:100年05月23日公佈於「桃園縣語言治療師公會網站」
三、徵選作品規定:
1.作品必需具有語言及溝通治療師專業理念或意涵之代表性。
2.規格:
(1)請將完稿作品存成JPG 檔(圖檔規格:全彩 JPG ,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請將個人基本資料、作品創作理念及設計說明(約100字以內的圖形
意義、色彩涵義等)清楚闡述之,連同作品mail至本會。
(3)「設計徵選活動送件作品切結書」一式乙份。(詳附件三)
*作品上不得註明任何標誌記號,且需為未曾發表過之創作,若有發現
抄襲將不列入評選,並不得有議。
四、評選方式:
1.由本會會員進行網路公開投票票選方式。
五、獎勵規則:獲得高票或作品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及感謝狀乙紙
六、權利歸屬
1.得獎作品其著作權須讓與本會,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
2.得獎作品主本會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
權利,並不另致酬。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辦理單位
申請著作權之義務。著作權財產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不再支付費用。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作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七、注意事項
1.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或有侵害第三人合法
權益時,取消其參選資格,參選人應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報名表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規格等之填寫或提供均應符合
規定。
參賽作品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發還,報名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
份。
八、本會明說如有未盡事宜,本會逕自修改並公告於桃園縣語言治療師
公會網站。
九、活動洽詢電話:033196200*2362桃園縣語言治療師公會 總幹事許珮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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