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民眾緊急醫療之就醫權益
說明:
一、依據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之規定,急救責任醫院能力分為三個等級,為強化本縣醫院緊急醫療能力,本局積極輔導縣內醫院提升緊急醫療照護能力,目前本縣計有11家急救責任醫院,並經行政院衛生署評定通過:重度級1家【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醫院】、中度級7家【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國軍桃園總醫院、財團法人天主教聖保祿修女會醫院、敏盛綜合醫院、壢新醫院、天成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一般3家【怡仁綜合醫院、天成醫院、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新屋分院】。
二、為增進民眾在地就醫之即時性與可近性,民眾如有緊急傷病或需轉診時,可就近至轄區急救責任醫院就醫,其無法提供適切治療時,經過適當處置後再協助安排轉診至適當之醫療機構,並透過緊急傷病患轉診網路,以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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