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職務: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兼任治療師
條件:
報名資格:
1.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
2.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優先錄取:
(1)取得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 54 小時結訓證明(未取得本項完訓證明
者,應於 113 學年度內完訓)。
(2)領有各類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書。
(3)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經驗者。
(4)曾參加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習者。
薪資: 依實支給服務鐘點費(每小時 1100 元)、必要之交通及住宿費(部分補助)、勞工保險等。
(※詳參簡章)
地點: 金門縣公私立幼兒園所、國民教育階段各級中小學及附設幼兒園、居家教育學生受教育地點(原則上依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情形分區域派案)
聯絡人: 方均尹治療師
地址: 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 32 號(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話: (082)323-663
傳真:
E-mail : chunyin1128@mail.kinmen.gov.tw
說明:
工作時間:
1.113 年 9 月至 12 月、114 年 3 月至 7 月間之到校服務日,服務日期可依各學期派案總時數
內與被派案服務之學校教師協調後訂之,服務課表應至少提前兩週登錄於教育部特殊教育
通報網備查以利行政作業。
2. 預估每學期三趟,每趟次抵金服務兩日,每日約 6 小時(除特殊因素經報備核准外),依實際派案時數分配。
工作內容:
1.提供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家長等間接諮詢服務,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及
追蹤等工作。
2.依專業評估特殊教育學生問題與需求,提供具體建議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上完成服務紀錄登打。
3.提供特殊教育學生輔具評估(含開立評估報告書)、建議、訓練等工作。
4.參與本縣特殊教育相關會議或訓練(如督導會議、IEP 會議或在職訓練)。
※詳細甄選內容及報名表單請參甄選簡章,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下載。
(https://www.km.edu.tw/home?nid=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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