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在桃園市內辦理執業登記
1.會員 Email 就任機構在職證明、執業異動申請表(親簽) 以及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需填妥基本資料,內容可打字但申請人部分請親簽及蓋章,以word檔回傳) 至:
公會電子信箱tyslpu0222@gmail.com
2.本會依執業異動申請表更新會員資料庫,開立「執業異動證明書」並email給會員,會員請自行列印出該文件。
3.會員至衛生局辦理執業登記時,應準備:(1)語言治療師證書正本、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正本、(3)畢業證書正本、(4)公會會員證明書、(5)身分證正本及影本、(6)在職證明、(7)兩吋相片兩張、(8)私章、(9)規費、(10)會務處用印後的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一份。
*附註:
1. 依語言治療師法之規定,語言治療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送驗語言治療師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2.若另有規定,請依規定辦理。會員可逕行至桃園市衛生局網站查詢,如有困難,請與本會聯絡。
會員在桃園市內辦理歇業/停業登記
1.會員 Email 原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執業異動申請表(親簽) 及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需填妥基本資料,內容可打字但申請人部分請親簽及蓋章,以word檔回傳)至:
公會電子信箱tyslpu0222@gmail.com
*附註:「離職證明書」請務必註明執業機構的名稱、地址與電話。
2.本會依執業異動申請表更新會員資料庫,開立「執業異動證明書」並email至會員電子信箱,會員請自行列印出該文件。
3.會員請攜帶列印出的「執業異動證明書」至衛生局辦理歇業。
*附註:依語言治療師法之規定,語言治療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否則將依法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4.會員至衛生局辦理歇業時,應準備:(1) 語言治療師證書正本、(2)公會會員證明書、(3)身分證正本及影本、(4)離職證明、(5)原發執業執照、(6)私章、(7)會務處用印後的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一份。
*備註:若另有規定,請依規定辦理。會員可逕行至桃園市衛生局網站查詢,如有困難,請與本會聯絡。
5. 歇業不等於退會,擬退會者需填妥退會聲明寄至本會以辦理退會。若沒有完成退會程序,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並繼續享有會員權利,日後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所欠會費才能退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會員在桃園市內同時辦理歇業與執業登記
1.會員 Email 原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新任機構在職證明書、執業異動申請表(親簽)及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需填妥基本資料,內容可打字但申請人部分請親簽及蓋章,以word檔回傳) 至:
公會電子信箱tyslpu0222@gmail.com
*附註:「離職證明書」及「在職證明書」請務必註明執業機構名稱、地址、電話。
2.本會依前述證明書更新會員資料庫,開立新的「執業異動證明書」,並email至會員電子信箱,會員在自行列印出該文件。
3.會員列印出該文件後請至衛生局辦理舊職單位歇業,並同時辦理新職單位之執業登記。
*附註:
1.依語言治療師法之規定,語言治療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否則將依法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2.依語言治療師法之規定,語言治療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送驗語言治療師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3.若另有規定,請依規定辦理。會員可逕行至桃園市衛生局網站查詢,如有困難,請與本會聯絡。
公會電子信箱tyslpu0222@gmail.com
2.本會依前述證明書更新會員資料庫,開立新的「執業異動證明書」,並email至會員電子信箱,會員在自行列印出該文件。
執業異動變更至其他縣市或不再從事語言治療
1. 擬退會者須向本會辦理退會,會員Email 原任機構離職證明、執業異動申請表(親簽)、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需填妥基本資料,內容可打字但申請人部分請親簽及蓋章,以word檔回傳)及退會聲明文件寄至:
執業異動變更至其他縣市或不再從事語言治療
1. 擬退會者須向本會辦理退會,會員Email 原任機構離職證明、執業異動申請表(親簽)、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需填妥基本資料,內容可打字但申請人部分請親簽及蓋章,以word檔回傳)及退會聲明文件寄至:
公會電子信箱tyslpu0222@gmail.com
2. 執業異動變更至其他縣市者必須辦理退會。請填妥退會聲明並連同原任機構離職證明書一起email寄回至本會以辦理退會。退會後憑退會證明至其他縣市語言治療師公會辦理入會,再準備各縣市衛生局所要求之文件辦理執業登記。
3. 歇業不等於退會。不再從事語言治療工作但若想繼續擁有會員之所有權益,可以不用辦理退會,但需每年繼續繳交常年會費。若不想繼續享有本會的服務,則必須辦理退會,請填寫退會聲明並連同原任機構離職證明書一起email寄回,若已辦理過歇業者,則只需email寄回退會聲明。若沒有完成退會程序,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並繼續享有會員權利,日後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所欠會費才能退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2. 執業異動變更至其他縣市者必須辦理退會。請填妥退會聲明並連同原任機構離職證明書一起email寄回至本會以辦理退會。退會後憑退會證明至其他縣市語言治療師公會辦理入會,再準備各縣市衛生局所要求之文件辦理執業登記。
3. 歇業不等於退會。不再從事語言治療工作但若想繼續擁有會員之所有權益,可以不用辦理退會,但需每年繼續繳交常年會費。若不想繼續享有本會的服務,則必須辦理退會,請填寫退會聲明並連同原任機構離職證明書一起email寄回,若已辦理過歇業者,則只需email寄回退會聲明。若沒有完成退會程序,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並繼續享有會員權利,日後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所欠會費才能退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