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 來函
一、原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天主教聖保祿修女會醫院" 經衛生福利部許可,更名為"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
二、法人下設機構名稱及地址如下:
1.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 - 桃園縣桃園市建新街123號
2.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附設聖保祿居家護理所 - 桃園縣桃園市建新街123號
三、原法人及下設機構對外簽訂之合約,除前揭名稱變更外,其餘合約條文不做變動,待合約效期屆滿更換新約時,再一併辨理合約變更。
四、法人下設機構之醫事機構代碼及統一編號,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覆確定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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