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 第1次鑑定安置實施計畫

桃園今年鑑定安置改新辦法,是由家長自己向學校輔導室提出申請,由於還有很多家長不知道,請大家幫忙宣傳一下,以免有需要的孩子沒申請到,謝謝。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維護學生受教權,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評量與鑑定工作,期使身心障礙學生獲得適切而無障礙之教育服務。
二、統一辦理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入學轉銜鑑定安置工作,推展入學「零拒絕」概念,以減少特殊需求學生入學之困擾。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學前及國民教育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中原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
 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東門國小)

詳細內容點參考安置辦法:點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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