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緣起:為協助外籍配偶、單親、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發展遲緩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等弱勢家庭之兒童,提供有關語文及學習發展能力所需之有利環境,充實學前準備以強化社會適應,減緩其日後學習之障礙,爰訂定本計畫。
貳、目的:為使外籍配偶及弱勢家庭兒童能在學前和其他中產階級同儕有相當的立足點,爰參考並運用相關先進國家針對貧窮及移民兒童有提供「啟蒙方案」的及早介入,藉以強化兒童早期的語文發展以及協助照顧者對於幼兒語文發展的了解,提供其認知發展所需有利情境,進一步降低與一般主流社會兒童之落差。
參、依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
三、特殊教育法
肆、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伍、受補助單位:
一、財團法人私立社會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四、設有幼兒保育、幼兒教育等相關科系之大專校院。
五、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規劃承辦之機構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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